也就是說,訪民夢鴿是想為她的愛子爭取一個嫖娼的罪名,同時得到一個“被害者”的法律角色。
有第三方律師擔心,夢鴿在沒有結案的情況下通過國家政府部門上訪,“這種給法院施壓的行為可能引發(fā)負面效果”。這種說法,既把司法想象得過于脆弱,很不可取。
如果按公民的標準,唐慧上訪合乎情理,那么同是母親的夢鴿上訪,并不應該因為她個人以及家庭的特殊身份,而被人們在內心中放大出許多的危害性來。同時,人們也沒必要因為夢鴿的一次上訪,就好像人家終于淪為了“刁民”,立即從中找到了揚眉吐氣的精神勝利。
根據報道,戴著明星標志性闊大墨鏡的夢鴿,因為“有攝影記者拍照”而被安排直接走進大門。這種VIP式的綠色通道待遇,以及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,只能表明,哪怕夢鴿做個“上訪群眾”,也可以做得比別人特殊些。這是夢鴿上訪留給人們的另一個話柄。
但是,對于綠色通道之憂,并不意味著夢鴿沒有上訪、申訴的權利,也不意味著綠色通道里的聲音,就一定會比正常渠道的聲音來得響亮些。相反,如果上訪者隊伍里多了些夢鴿式的訪民,反而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權利平等的原則得到了遵循與體現。因此,夢鴿上訪,無論是作為一個母親的本能,還是工于心計的法律手段,都是她個人的權利,應該無可厚非。
其實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方,我們通過雙方的“口水仗”,都能聽到各自要求對方不要發(fā)布“影響司法”的言論。夢鴿上訪后,李家法律顧問對對方律師隔空喊話:沒有必要用悲情去煽動社會情緒,要挾司法。公眾要的是真相,而不是悲情。
包括圍觀者,幾乎人人都在擔心司法被輿論所左右,所挾持。好像中國的司法,是塊脆弱的面餅,隨便什么人碰一下,都會掉下一層粉屑來。這種既打算依靠法律、卻懷疑法律的矛盾心態(tài),恰恰反映了我國司法遭遇的公信力尷尬。
公正的司法,是絕不會因為輿論的忽左忽右而搖擺不定的。也絕不會因為權貴與平民的區(qū)別而就輕避重。如果一個公民的上訪能夠干預司法,那只能說明這個司法本身就不堪一擊。而事實上,真正能夠干預司法的,既不是拿到輿論場上表達的各種意見,也不是律師之間的相互指責,而是那些拿不到臺面上的背后動作。
我尊重夢鴿上訪的權利,如同尊重每一個平民母親的上訪權利一樣。但我還是希望套用李家律師對這場官司的對手的那段忠告,提醒這位上訪的母親,“最好的保護自己的辦法就是坦然面對事實”,“如果存在違法犯罪行為,不要心存僥幸”,“畢竟法網恢恢,疏而不漏,不要錯上加錯地指望用一個謊言去掩蓋另一個謊言”。
我理解中的法律公平是,無論你是誰,也無論你是報警或者上訪,而真相總在那里,公正總在那里。剩下的,都交給司法。交給經得起陽光曝曬的司法。法律要的是真相,而不是悲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