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31日消息:近日,由云南河口縣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并提起公訴的原瑤山鄉(xiāng)林業(yè)站站長鄧某某特大玩忽職守一案,縣法院作出有罪判決。
縣法院審理認為:被告人鄧某某在擔任林業(yè)站副站長、站長期間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,多次接到護林員匯報他人毀林行為后,既未及時制止、處理毀林行為,也未向相關領導及部門報告,導致毀林的損害后果被擴大,造成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植物桫欏樹被砍毀9棵,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,鑒于被告人鄧某某案發(fā)后態(tài)度端正、認罪明確、積極配合的情況,依法判處被告人鄧某某犯玩忽職守罪,免于刑事處罰。
此案是河口縣院近年來辦理的第三件“涉林”特大瀆職案件,辦案人員在開展案件調查的同時,主動向其他負有保護森林資源職責的林業(yè)工作人員宣傳法律法規(guī),開展警示教育活動,促使國家工作人員提高履職責任感,吸取經(jīng)驗教訓,預防瀆職犯罪再次發(fā)生。